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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投保方案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1-03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车险选择的基本原则 

 

    汽车保险险种的搭配没有标准答案,消费者应该了解自身的风险特征,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及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一些险种,只有适合自己需求的险种组合才是最好的。但是无论怎样搭配险种,都应遵守一些基本原则。

 

一、交强险必须投保

未参加交强险投保的车辆,将无法在车管所登记,也无法通过车辆年检;违规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押车辆,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还要处以应缴纳保费的2倍罚款。

 

二、请勿重复投保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损险不要超额投保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例如新车购置价是20万元却偏要投保25万元的保险,实际上多花钱是不能获得多赔付的。

四、主险最好能保全

车损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要保,因为这两个险种是车辆出险后,人和车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的基本保证。至于其他的一些附加险,要看车主是否有这些方面的风险,当然有经济承受能力的最好也投保。

 

车险已经是汽车上路必备的东西,而很多人在投保时因为险种众多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除了第一部分的投保原则,也再为大家推荐几种常见组合。

 

第二部分:常见的险种组合方案

 

一、必需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保障范围:只能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的人伤和物损负赔偿责任。

优点:只有最低保障,费用低,因为只有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而且交强险和车辆的车价没有关系,仅与座位数相关。普通轿车一年只要950元,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和车检手续。

缺点:保障额度不高,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部分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二、最低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

保障范围:基本能够满足一般事故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第三者的保障基本能满足。

缺点: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少量赔偿,赔偿限额有限,另外自己爱车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根据第一部分的投保原则,以上2个方案仅限于特别在意投保费支出的人,为了将损失减小到最低,还是看看其他投保组合方案吧~

 

三、基本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20万元)。

保障范围:只投保基本险,不含任何附加险。

 

这个组合优点是费用适度,能够提供基本的保障。但也不是最佳组合,最好加上不计免赔特约险。

 

四、经济保险方案

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保障范围:基本保障方案上增加盗抢险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消费者关心的车辆丢失和100%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但是由于部分附加险种还未投保,保障还不完善,主险中还存在较多的免赔情况。

 

五、较佳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车上责任险+风挡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保障范围:在经济投保方案的基础上,加入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玻璃险,使乘客及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六、完全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挡玻璃险+不免赔特约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保障范围:居安思危才有备无患。能保的险种全部投保,从容上路,不必担心交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

 

 

这个方案几乎涵盖了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但是投保全部险种保费高,实际上某些险种出险的几率很小,比较适合经济条件好的车主或者企事业单位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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