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产险新闻

阳光产险佛山中支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达成“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战略合作

来源:阳光产险佛山中支 发表时间: 2020-05-22 打印本页

 

520日,阳光产险佛山中心支公司与南海区人民法院举行了“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全市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助力法治建设的社会功能,“执行+保险”共同构建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签约仪式现场) 

据悉,近年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部分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通过提起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以达到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目的,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 

 

“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应运而生。阳光保险集团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赵东海介绍,“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属于担保性质保险:“这一保险不仅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成本低、保障高的保险服务,更为法院依法快速处置‘老赖’财产、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保险助力。”

 

具体而言,申请执行人投保后,阳光保险将向法院出具《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法院可以此为依据依法继续推进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或对涉案财产的处置程序。

 

有担保,也有“兜底”。在保险期间内,如因被保险人,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法院裁判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未予赔偿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南海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尚谦表示,南海法院此次“牵手”阳光保险集团,在佛山市内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既是解决长期困扰执行工作财产处置推进难的一项有益尝试,又是该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积极实践。

 

当前,阳光产险在河北、河南、北京、湖南、广东、陕西、浙江等24个省市分公司均陆续开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截至2020518日,全国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当年累计出单175笔,累计担保金额14.77亿,标志着阳光产险的“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已正式全面发挥助力解决执行难的保险功能,不仅精准助力法院打击通过异议程序拖延执行的“老赖”,更将为国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阳光产险佛山中支率先签署广东省第一份和法院签署的“继续执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也将借着发展非车险的浪潮,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致力于通过保险手段化解社会难点,持续推动保险创新,满足客户多样化保险需求。

 


友情链接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1座1002,1003,1004室 | 电话:0757--83998699 | 传真:0757--83998688 | 邮箱:faii1028@163.com | 邮政编码:528000
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 Copyright(c)2011 粤ICP备16019986号